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0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0 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转
赠,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
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05,589,631.24 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0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47,383,383 股,以此计算合计
拟派发现金红利 40,264,504.47 元(含税)。计算现金红利的股本总数包含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发行的 4,097,683.00 股,已于 2021年 1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比例为 18.9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
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公司 2020 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 30%,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主要情况如下:
(一)行业特点及发展情况
2020 年下半年随着多国政府陆续释放支持电动汽车政策,全球新能源汽车总
销量达到 314 万辆,同比增长 42.08%,国内实现总销量 136.7 万辆,同比增长
13.3%。国内新能源汽车、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等可再生能源工具的终端应用市场快速发展带动动力电池及正极材料快速增长。根据 GGII 数据,2015 至 2020
年我国正极材料出货量从 11.3 万吨增长到 51.4 万吨,年复合增长率 35%。其中
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增长速度最快,2019-2020 年其在国内三元正极材料销售额中占比由 11%迅速上升到 24%。由于高镍三元正极材料能量密度更高,满足消费者高续航里程及智能驾驶的高耗电需求,已成为众多跨国车企所共同选择的技术路线。公司下游电池及整车客户加大扩产速度,对公司高镍正极产能产生强劲需求。
(二)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
正极和前驱体为公司核心业务。目前公司高镍正极的产品工艺技术和工程技术已经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公司具备年产三元正极材料 4 万吨的生产能力,高镍产能国内领先。2018-2020 年,公司高镍三元正极材料 NCM811 系列材料出货快速增长,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94%。
公司将通过继续深入电池技术和材料研究,围绕“高镍正极”进行产业链的延伸,先做强,再做大,极度专业化。迅速扩大正极规模,开发更高镍产品,做到全球领先。同时,进行供应链开发,向上游产业纵向延伸,保证供应链安全并降低成本。
(三)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13,064,313.24 元,公司
盈利能力不断增强,与优质客户合作关系不断加深,整体财务状况向好。随着国
内外订单的持续增长,公司于 2020 年下半年正式启动湖北、贵州、韩国三大制造基地的新一轮产能扩建,预计 2021 年底公司高镍三元正极材料产能达 12 万吨以上,到 2025 年,公司将实现全球高镍正极产能扩大至 30 万吨以上规模,形成中国、韩国、欧洲、美国等多处产业基地,与当地的产业链下游企业形成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的市场占有率, 公司将通过持续资金投入,加大国内外正极产能布局、加速产业链资源整合、推进研发体系优化、加强流程化信息化建设,实现经营与管理的全面升级,进一步强化在锂电新能源材料领域的领先优势。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公司聚焦于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及其前驱体的研发与制造,并将持续在优质产能扩张、前沿技术研发、工程装备升级、流程变革与优化等方面加大资金投入,以不断推动企业向高质量可持续方向发展。发展后续资金需求量仍然较大,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基于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策。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公司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韩国年产 7 万吨高镍正极建设项目、遵义年产 10 万吨高镍正极材料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研发投入和补充运营资金等,综合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提供资金支持。以上项目的经济效益预计可参考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其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所披露的临时公告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既满足了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也保障了企业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以 8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
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