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0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增加实施主体并使 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投项目“产品升级与研发测试展示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北京市昌
平区沙河镇踩河路 7 号 2 号楼等 3 幢房”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铃兰路 8 号院
1 号楼”。本次实施地点的变更尚需签署《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及办
理相关手续,最终能否成功变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募投项目“产品升级与研发测试展示能力提升项目”之“子项目 2:多媒体显
示调度及资源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全资子公司“北京博汇数
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数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11 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8.77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853.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096.65 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756.75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
告》(天职业字[2020]30350 号)。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汇科技”)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6 月 1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具体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 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万元)
全媒体业务监测管理产品升 11,433.31 11,433.31
级建设项目
产品升级
与研发测 多媒体显示调度及资源管理 8,117.60 8,117.60
1 试展示能 系统产业化项目
力提升项
目 研发测试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7,143.95 7,143.95
小计 26,694.86 26, 694.86
2 市场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3,862.40 3,862.4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6,000.00 5,199.49
合计 36,557.26 35, 756.75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增加实施主体的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公司将变更“产品升级与研发测试展示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增加全资子公司博汇数据作为“产品升级与研发测试展示能力提升项目”之“子项目 2:多媒体显示调度及资源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向博汇数据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全媒体业务监测
管理产品升级建 博汇科技 博汇科技
设项目
产品升级与研 北京市昌平区 北京市海淀区
发测试展示能 多媒体显示调度 沙河镇踩河路 铃兰路 8 号院 博汇科技
力提升项目 及资源管理系统 7 号 2 号楼等 1 号楼 博汇科技
产业化项目 3 幢房 博汇数据
研发测试展示中 博汇科技 博汇科技
心建设项目
除上述变更外,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本次实施地点的变更尚需签署《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最终能否成功变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增加实施主体的原因
募投项目“产品升级与研发测试展示能力提升项目”变更后的实施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铃兰路 8 号院 1 号楼”,地处北京海淀中关村科学城北区,该区域作为海淀创新发展的战略腹地与发展纵深,是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的重要承载区域,更具发展优势,且交通便利,有助于公司吸引和稳定发展人才队伍,有利于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基于业务布局和资源配置考虑,增加全资子公司博汇数据作为募投项目“产品升级与研发测试展示能力提升项目”之“子项目 2:多媒体显示调度及资源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有利于发挥研发人员的优势专长,从而提升研发效率,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五、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计划
(一)本次提供借款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采用无息借款方式向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博汇数据提供所需资金,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 年。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在借款期限内可提前偿还。公司管理层负责上述借款事项的具体实施,上述借款直接由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至博汇数据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博汇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郭忠武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0 年 8 月 14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栖大街 13 号 3 层(集群注册)
通信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
务;销售通信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租赁机械
经营范围 设备(不含汽车租赁);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软硬件信息的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从事互
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工程设计。
股权结构 博汇科技持股 100%
六、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后的管理措施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博汇数据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监督博汇数据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募集资金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等,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项。
七、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用于募投项目,是公司结合发展规划,为推动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需要做出的安排,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未有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募投项目仍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提示的风险。
八、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用于募投项目,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用于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