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6 月 1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博汇科技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林峰作为征集人就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 年 6 月 16 日至 2023 年 6 月 2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博汇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3)。
4、2023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7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博汇科技关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5)。
5、2023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7 月 3 日,并
同意以授予价格 19.57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68.50 万股限制
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
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10 月 18 日,并同意以授予价格 19.57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7 名激励对
象授予 17.2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 2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条件,作废处理其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9925 万股(调整后)。
(二)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4]20567 号),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未达到《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因此,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7.4575 万股(调整后)。其中首次授予部分48.2925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 9.165 万股。
综上,本次共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3.45 万股(调整后)。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本身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的属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作废本激励计划合计 63.45 万股(调整后)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作废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