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3 证券简称:天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5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完成股份增持计划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徐一华先生和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杨聪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
可,拟自 2022 年 3 月 21 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
于人民币 6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本公告日,徐一华先生和杨聪先生于 2022 年 5
月6日至 2022 年 5 月 17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
持公司股票 4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2%,增持金额共计10,875,982.97 元。其中徐一华先生增持 390,000 股,增持金额为 9,813,249.68元,杨聪先生增持 40,000 股,增持金额为 1,062,733.29 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徐一华先生和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杨聪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
自 2022 年 3 月 21 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在
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前,徐一华先生通过苏州青一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天准合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69,0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5.68%;杨聪先生通过宁波天准合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6,9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56%。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日,徐一华先生和杨聪先生于 2022 年 5 月 6 日至 2022 年 5 月
17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4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2%,增持金额共计 10,875,982.97 元。
其中徐一华先生增持 390,000 股,增持金额为 9,813,249.68 元,杨聪先生
增持 40,000 股,增持金额为 1,062,733.29 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后,徐一华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90,000 股,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69,080,000 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69,4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5.88%。杨聪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40,000 股,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900,000 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6,9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3.58%。
三、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二)增持人本次增持股份的行为合法、合规,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增持已经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及增持主体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