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99 证券简称:菜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使用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9,999.40万元及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00.20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70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777.78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777.80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3,6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4,177.8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菜 市 口 支 行 开 设 的 人 民 币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0200001819255555518账号。募集资金总额扣减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5,467.6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310.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609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
发行并上市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万元)
1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95,021.43 58,000.00
2 信息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12,146.42 6,150.00
3 智慧物流建设项目 11,784.22 4,917.92
4 定制及设计中心项目 6,055.25 3,242.20
合计 125,007.32 72,310.12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
各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通过自筹方式支付上述项目款项,并在募集资金到位
后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置换先期投入资金,剩余部分继续投入
相关项目的后续建设。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国家和地方有权审批机关备
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在本
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
进行预先投入。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9,999.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置换金额
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 募集资金 占募集资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总投资额 先投入金额 置换金额 金总投资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额的比例
(%)
1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95,021.43 58,000.00 9,965.43 9,965.43 17.18
2 信息化平台升级建设 12,146.42 6,150.00 20.47 20.47 0.33
项目
3 智慧物流建设项目 11,784.22 4,917.92 -- -- --
4 定制及设计中心项目 6,055.25 3,242.20 13.50 13.50 0.42
合计 125,007.32 72,310.12 9,999.40 9,999.40 13.83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各项发行费用总额为5,467.68万元(不含增值税),其中通过募集资金直接扣除或支付的发行费用为4,780.64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687.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律师费 220.00 220.00
2 审计及验资费 439.62 439.62
3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27.42 27.42
合计 687.04 687.04
公司直接自募集资金总额扣除的承销费和保荐费、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审计费、律师费和其他发行费等费用的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为286.84万元;以自筹资金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为687.04万元,扣减上述增值税进项税额286.84万元(应自公司经营账户补充至募集资金账户)后的净额,即400.20万元为本次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实际需要置换的金额。
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合计情况
综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10,399.60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致同专字(2022)第110A000536号《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六、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9,999.40万元及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00.2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专字(2022)第110A000536号《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未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置换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 9,999.40 万 元 及 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00.20万元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审批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关于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意见》
4.《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