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98 证券简称:上海港湾 公告编号:2022-019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 0.36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简要原因说明:为了保障公司业务在疫情期间的平稳运行,同时满足公司在快速成长期持续的项目拓展、项目承接、技术研发等对资金的需求,公司2021年度拟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6,218,764.81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14%。公司预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能够较好的兼顾股东回报及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对资金的需求。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 61,339,212.55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
分配利润为 13,463,382.01 元。公司 2021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6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72,743,467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218,764.81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10.14%。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盈利 61,339,212.55 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3,463,382.01 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6,218,764.81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岩土工程作为各种建设工程的前期和基础性工作,与复杂多变的自然条件密切联系,随着施工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提升、建筑规模不断扩大,对施工技术的要求也逐渐提高。公司所处的岩土工程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工程企业在项目承揽、设备采购/租赁、材料采购、材料运输、施工和竣工决算等各个环节都需要支付或占用大量的流动资金。此外,资金实力、技术能力、质量保障能力等均是业主考核投标企业承接业务能力的重要因素,资金实力越雄厚的企业则越有机会和能力承揽更多的优质工程。因此,为确保业务开展的每一个阶段有效地运行及提高公司业务承接能力,工程企业需保证充足、可持续的现金流。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作为一家向全球客户提供集勘察、设计、施工、监测于一体的岩土工程综合服务商,目前正处于快速成长阶段。公司持续研发新技术,并开始向境外输出技术标准;同时境外市场不断拓展,业务发展迅速,在东南亚、中东等地已形成了良好的工程业绩。公司目前继续深耕东南亚及中东市场,并向南亚、拉美等地区进行拓展,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技术研发、项目承接、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及日常运营开支等。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734,518,540.19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61,339,212.55 元。
为了保障公司业务在疫情期间的平稳运行,同时满足公司在快速成长期持续的项目拓展、项目承接、技术研发等对资金的需求,公司 2021 年度拟分配现金
红利人民币 6,218,764.81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14%。公司预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能够较好的兼顾股东回报及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对资金的需求。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1 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用于境外业务的拓展与承接以及为市场复苏预留资金等。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6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72,743,467 股,以此
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6,218,764.81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10.1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中长期发展,也兼顾股东当期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所制定的,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分红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