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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598:上海港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07

605598:上海港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上海港湾”)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73 号])等有关法规,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制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 号)、《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 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申购平台网址为 https://ipo.uap.sse.com.cn/ipo,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 号)等相关规定。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 号)。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及中止发行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3.87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 13.87 元/股在 2021 年 9 月 8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
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9 月8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

  2、在网下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下载最终报价结果,将全部投资者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拟申购价格相同的,按照拟申购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的顺序进行排序;拟申购数量也相同的,按照申购时间(以上交所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编号为准)由后至前的顺序进行排序。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上述排序规则和排序结果,协商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得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
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
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
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9 月 10 日(T+2 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7、本次发行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重要提示

  1、上海港湾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4,319.346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618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中原证券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中
原证券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组织实施,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ipo.uap.sse.com.cn/ipo。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上海港湾”,股票代码为“605598”,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港湾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07598”。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为 4,319.3467 万股。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为 2,591.6467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727.70 万
股,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
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 2021 年 8 月 1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及 2021 年 8 月 17 日、
2021 年 8 月 24 日、2021 年 8 月 31 日刊登的《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
告》”),并参考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的《上海港湾基础建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周四)完成。发行人
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参考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87 元/股,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4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
为 E48 土木工程建筑业。截至 2021 年 8 月 12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
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7.24 倍。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59,909.34 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 7,932.69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51,976.65 万元,不超过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51,976.65 万元。

  6、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申购日均为 2021 年 9 月 8 日(T 日,周三),投资
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发行,导致其申购无效的,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1)网下申购

  ①本次网下申购时间:2021 年 9 月 8 日(T 日)9:30-15:00。

  ②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 13.87 元/股且未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申购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按照发行价格 13.87 元/股填报一个申购数量,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得超过 400 万股(申购数量须不低于150 万股,且应为 10 万股的整数倍)。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③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
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投资者如拒绝接受核查、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或不符合条件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发行网下配售。

  (2)网上申购

  ①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 年 9 月 8 日(T 日,周三)9:30-11:30,13:00-
15:00。

  ②2021 年 9 月 8 日(T 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21 年 9 月 6 日(T-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
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③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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