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1-012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组织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标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充分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产品品种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按灵活期限、6个月以内、6-12个月等不同期限,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
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充分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进行保本型短期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2021年10月12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中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2021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