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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567 沪市 春雪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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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雪食品: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春雪食品: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3-013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
知于 2023 年 4 月 15 日传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提名监事候选人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磊先生召集和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他重要事项。未发现参与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并结合自身经营需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重要业务流程,有效控制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类风险,保证了公司资产安全,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预期,其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内容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真履行 2022 年度审计职责,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资金整体运营情况,秉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议案确定的数额及期限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提出,目的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与利率波动风险对公司利润的负向影响,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投机和套利交易行为。公司针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监事 2022 年度薪酬
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正常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坚持严格遵守担保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审慎地控制对外担保,没有出现违反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以评估价值为基础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在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我们认为关于此次向控股股东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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