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3-012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 年 4 月 25 日,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维新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候选人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会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 2022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财务报表经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意公司编制的本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且运行有效,能够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
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00,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000 万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7.8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 1 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保证现金流量充足,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在与银行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拟向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2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等授信下的贷款可采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担保、保证等方式,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同期预计担保额度。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办理商业(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出口保理、法人续贷、结算前风险、固定资产借款等。授信形式、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情况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本年度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之“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月份基本工资部分,按照月份岗位工资和月份考核工资发放,年度绩效工资部分在 2023 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相关考核办法确认具体数额,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发放。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发放。(注:1、月份基本工资按月发放。2、年度绩效工资按年度发放。)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王克祝先生、李颜林先生、
陈飞先生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 2022 年度薪酬
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2.01(子议案):确认非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薪酬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郑维新先生、王克祝先生、
李颜林先生、陈飞先生、孙玉文先生、缪振钟先生回避表决。
12.02(子议案): 确认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薪酬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独立董事杨克泉先生、王宝维
先生、李在军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春雪食品 2022 年环境、
社会、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 2022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下午 14:00 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请
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有利于完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支持各子公司持续发展,满足其实际经营需求,提高未来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2022 年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