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0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保证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等授信下的贷款可采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担保、保证等方式。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办理商业(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出口保理、法人续贷、结算前风险、固定资产借款等。授信形式、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情况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的准备、材料的报送、上述授信等事宜项下的全部法律文件的签署等相关事项),上述银行授信
融资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质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二、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