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2-017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在上述额
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及金融衍生品。
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
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及金融衍生品进行现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 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资金整体运营情况,公司秉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
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及金融衍生品降低财务成本。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为安全性高、低风险的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及金融衍生品,本年度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现金管理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及金融衍生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以下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年度(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9,532.59 109,367.38
负债总额 50,493.56 60,097.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09,039.03 49,269.77
净资产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0,128.59 19,291.98
量净额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本年度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公司将根据购买的产品类别不同,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相关产品均属于流动资产,不对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等财务状况指标产生影响。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及金融衍生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春
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金融衍生品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及金融衍生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议案明确的使用期限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议案明确的使用期限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资金整体运营情况,秉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及金融衍生品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议案确定的数额及期限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通过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