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2-049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杭州维雨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维雨”)持有杭州福莱蒽特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7,196,8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0%。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 15 个交易日后的连续 90
日内,杭州维雨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333,400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2,666,8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共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4,000,2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
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
除息事项的,杭州维雨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杭州维雨投资管
5%以上非第 IPO 前取得:7,196,883
理合伙企业(有限 7,196,883 5.40%
一大股东 股
合伙)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
计划减持 拟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合理 拟减持
股东名称 数量 减持方式 股份来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 原因
(股) 源
区间
杭州维雨投资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 价 交 易 减 2022/11/16 按 市 IPO 前取 经营发展
管理合伙企业 4,000,200 3% ~2023/2/13 场 价 得股份 需要
(有限合伙) 股 持,不超过: 格
1,333,400 股
大 宗 交 易 减
持,不超过:
2,666,8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一)杭州维雨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
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
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
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媒体等渠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杭州维雨承诺:
1、持股意向
作为发行人的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不参与老股转让。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承诺:将按照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公司/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发行人股票。
2、股份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股份的计划
1)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关于股份流动限制和股份锁定的承诺,在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的方式进行减持。如本公司/本企业/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2)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因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造成投资者和发行人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损失。
以上股份不包括本公司/本企业/本人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发行人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拟减持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原因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风险,拟减持股东可能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
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