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1-006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额度:投资额度不超过 8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在
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
险投资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委托理财期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11 月1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63 号),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34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32.2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73,881,4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9,830,686.7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4,050,713.22 元。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
健验[2021]569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资金整体运营情况,公司秉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 88,000
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降低财务成本。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8,000 万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产品
公司及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将 8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
(二)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 88,000 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本次投资额度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相关投资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决议有效限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委托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安全性高、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2021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年 1-9 月 /2020 年 1-12 月
资产总额 1,577,665,986.47 1,270,843,032.68
负债总额 545,922,826.77 380,697,406.28
净资产 1,031,743,159.70 890,145,626.40
经营活动产生的流量净额 167,460,605.87 140,601,506.63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购买的为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但理财产品仍存在银行破产倒闭带来的清算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
六、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及子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把控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该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二)监事会意见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8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福莱蒽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公司就此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综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福莱蒽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备查文件
(一)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