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1-007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额度:投资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
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现金管理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
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财务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本次投资额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相关投资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产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12 个月内到期的理财产品、结构性
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
(二)委托理财额度
本次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三)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五)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2021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年 1-9 月 /2020 年 1-12 月
资产总额 1,577,665,986.47 1,270,843,032.68
负债总额 545,922,826.77 380,697,406.28
净资产 1,031,743,159.70 890,145,626.40
经营活动产生的流量净额 167,460,605.87 140,601,506.63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五、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购买的为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但理财产品仍存在银行破产倒闭带来的清算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
六、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
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财务收益,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效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备查文件
(一)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