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裕昌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5,911.5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 项目投资总 截至 2021 年10 月15 日止拟以募集资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号 额(万元)
金投资项目金额(万元)
宁波德昌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734
1 万台小家电产品建设项目 49,016.86 12,826.81
2 德昌电机越南厂区年产 380 万台 17,250.00 2,453.34
吸尘器产品建设项目
德昌电机年产 300 万台 EPS 汽车
3 电机生产项目 31,000.56 631.42
合计 97,267.42 15,911.57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已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 2021 年10 月 15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835 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利用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内单笔金额使用不再审议与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