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07 证券简称:国邦医药 公告编号:2024-009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饶市浙民投恒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民投恒华”)持有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比例从 4.19%减少至 3.68%,浙江丝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丝路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 3.30%减少至 2.79%。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7.49%降至 6.47%。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收到了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发来的《关于减持股
票达到 1%的告知函》,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于 2023 年 7 月 4 日至 2024 年 3
月 11 日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5,701,8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1、上饶市浙民投恒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上饶市浙民投恒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 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新洲国际商业城 2 期 6 栋 106 号
成立时间 2018-12-05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浙民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27,2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28MA32AU6Y76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2、浙江丝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浙江丝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国际商务中心 1 幢 2001 室
成立时间 2017-08-04
执行事务合伙人 浙江丝路产业基金有限公
出资额 201,1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1MA28WHW02L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
(股) 例
大宗交易 2023.7.4-2024.3.11 人民币普通股 1,418,000 0.25%
浙民投恒华
集中竞价 2023.7.4-2024.3.11 人民币普通股 1,431,100 0.26%
大宗交易 2023.7.4-2024.3.11 人民币普通股 1,432,400 0.26%
丝路基金 2023.7.4-2024.3.11
集中竞价 人民币普通股 1,420,344 0.25%
合计 - - - 5,701,844 1.02%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股)
浙民投恒华 无限售流通股 23,420,006 4.19% 20,570,906 3.68%
丝路基金 无限售流通股 18,461,900 3.30% 15,609,156 2.79%
合计 - 41,881,906 7.49% 36,180,062 6.47%
注: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为 2023 年 7 月 4 日—2024 年 3 月 11 日。
四、所涉后续事项
1、本次减持计划为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做出的决定,
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浙民投恒华、丝
路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
股份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
定性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及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应的承诺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