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07 证券简称:国邦医药 公告编号:2023-022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平潭浙民投恒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丝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分别简称“浙民投恒久”、“丝路基金”)分别持有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 33,999,999 股、2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8%、4.47%。浙民投恒久、丝路基金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58,999,9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5%。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
露了《国邦医药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股东浙民投恒久、丝路基金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3,529,41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176,470 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2,352,940 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收到浙民投恒久、丝路基金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
进展告知函》,浙民投恒久、丝路基金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2,524,8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4%。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平潭浙民投恒久投资合伙企业
5%以上非第一 IPO前取得:58,999,999
(有限合伙)、浙江丝路产业 58,999,999 10.55%
大股东 股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关系形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成原因
平潭浙民投恒久投资合伙企业 均受浙江民营企
33,999,999 6.08%
(有限合伙) 业联合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管理或
第一组 浙江丝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25,000,000 4.47% 控制
(有限合伙)
合计 58,999,999 10.55%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总金额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股) 例 方式 (元/股) (元) 量(股) 股比例
平潭浙民投恒久
投资合伙企业(有
集中
限合伙)、浙江丝 2023/2/27 ~
5,578,101 1.00% 竞价 22.37-25.42 135,622,580 46,475,136 8.32%
路产业投资基金 2023/5/26
交易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注:2023 年 2 月 9 日-2023 年 5 月 26 日,浙民投恒久、丝路基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
持公司股票 6,946,7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4%。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为浙民投恒久、丝路基金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做出的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浙民投恒久、丝路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
公司及浙民投恒久、丝路基金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应的承诺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