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499 公司简称:东鹏饮料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〇二四年八月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股本总数400,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
该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东鹏饮料 605499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磊 李鹏辉
电话 0755-26980181 0755-26980181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
珠光北路142号明亮科技园88 珠光北路142号明亮科技园88
号3栋1-3楼 号3栋1-3楼
电子信箱 boardoffice@szeastroc.com boardoffice@szeastroc.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8,647,327,195.54 14,710,049,912.67 26.77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7,064,877,230.02 6,323,757,848.37 11.72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7,873,287,852.10 5,460,184,928.90 44.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730,591,498.79 1,108,120,249.12 56.17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706,911,693.93 990,461,386.74 72.34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267,292,619.33 1,297,953,090.44 74.68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24.63 20.09 增加4.54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4.3264 2.7702 56.17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4.3264 2.7702 56.17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8,75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林木勤 境内自 49.74 198,967,411 无 0
然人
烟台市鲲鹏投资发展合伙企 境内非
业(有限合伙) 国有法 6.44 25,759,234 无 0
人
林木港 境内自 5.22 20,885,866 无 0
然人
林戴钦 境内自 5.22 20,885,866 无 0
然人
天津君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境内非
(有限合伙) 国有法 5.00 20,000,500 无 0
人
境内非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国有法 4.99 19,943,467 无 0
人
蔡运生 境内自 2.29 9,152,607 无 0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然人
陈海明 境内自 1.16 4,632,000 无 0
然人
李达文 境内自 1.15 4,586,834 无 0
然人
陈义敏 境内自 0.82 3,290,804 无 0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前十名股东中,林木勤、林木港为东鹏饮料(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股东林木勤与林木港系兄
弟关系,与股东林戴钦系叔侄关系;3、股东鲲鹏投资的
有限合伙人林煜鹏系控股股东林木勤之子,股东陈海明、
股东鲲鹏投资的有限合伙人陈焕明,陈海明、陈焕明系
股东林木勤之配偶陈惠玲之兄弟;4、除上述以外,公司
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