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2-018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授信额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3亿元(含本数)。
● 审议情况: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授信基本情况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3亿元(含本数),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出口贸易融资、抵押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序号 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8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15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6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12
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6
6 中国银行南宁市城北支行 1
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城南支行 2
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
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支行 1
合计 53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以最终金融机构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