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2-022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5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01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46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0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61.1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6.9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8.61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3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84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贵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2019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斌女士,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200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4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陈惠康先生,香港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成为香港注册会计师,199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4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彦华女士,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2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已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贵公司的2022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斌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陈惠康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彦华女士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贵公司的2022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斌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陈惠康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彦华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或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普华永道中天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收费保持以工作量为基础的原则。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备作为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所必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其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符合有关规定,建议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本次聘请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基于对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的充分了解和审查,普华永道中天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能够胜任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本次聘请会计事务所的独立意见,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
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本次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决议文件。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