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1-034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署项目入园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东鹏饮料华中区域总部及生产基地
总投资额:60,000 万元人民币
风险提示:入园协议书中的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规划,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金霞开发区”)签订《东鹏饮料华中区域总部及生产基地项目入园协议书(》以下简称“入园协议”),公司拟在长沙市开福区投资建设东鹏饮料华中区域总部及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项目总投资 6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7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已于 2021年 7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了《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三)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入园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东鹏饮料华中区域总部及生产基地;
(二)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华南区域总部生产基地,配备 6 条自动化智能生
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
(三)投资规模:总投资 60,000 万元人民币;
(四)项目用地:项目总面积约 146.9 亩,有效面积约 125 亩。其中地块一:
总面积约 111.5 亩,有效面积约 94.8 亩;地块二:总面积约 35.4 亩,有效面积
约 30.2 亩。(以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最终实际测绘确定并批准的红线面积为准)
(五)投资进度:
1、设立项目公司:入园协议签订后 3 个月内,公司在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
府属地注册成立全资法人公司作为项目公司。
2、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所取得工业用地分为两宗地块,在同一实施主体前提下,一次性完成整体规划,并分为二期项目分步实施。一期项目自第一次供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3 个月内动工建设,建设
周期不超过 24 个月,力争于 2024 年 3 月底前投入运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完
成设备调试并开始正式投入生产)。
(六)争议解决
1、公司与金霞开发区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或协调不成时,双方约定向金霞开发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司法程序进行期间,除发生争议部分涉及合同根本目的外,未发生争议的部分应继续履行。
三、产业扶持
金霞开发区同意给予公司 “一事一议”产业扶持资金政策,公司享受的产
业扶持资金政策包括土地产业扶持、区域经济贡献度产业扶持和区域经济度贡献度增量产业扶持。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公司现有的生产基地基础上,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华中区域总部及生产基地”将满足未来公司销售规模增长的需要,完善公司的战略布局。在本项目投产
后,公司能更加及时、有效地满足未来全国主要区域的销售需求,减少长距离的物流运输成本和降低产品运损率的发生,提高公司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和客户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本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本项目投资总金额较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二)入园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存在因不可抗力事件、政策变化而导致入园协议修改、解除和终止的风险。
(三)入园协议书中的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
(四)本项目建设涉及的土地、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报批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入园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