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1-008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2、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 4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
4、委托理财期限: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5、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结合公司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及其子公司拟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
(三)理财产品类型
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
(四)理财产品额度及期限
不超过 4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控制安全性风险
公司管理层安排投资部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分析、评估、建议及执行跟踪,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授权和管控体系,能够审慎进行决策和审批。投资期间,一旦负责人员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自有资金使用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自有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本次投资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投资可以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为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
融机构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延迟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本金和收益的情况。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规定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公司投资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确定理财产品购买具体实施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同意该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4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299500 130000 684.28 169500
合计 299500 130000 684.28 1695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22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1.50%
最近 12 个月现金管理累积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0.84%
目前已使用的现金管理额度 169500
尚未使用的现金管理额度 230500
总现金管理额度 400000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