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1-016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投资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一)投资理财产品品种
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
性高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额度自本议案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投资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决策程序
此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联交易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否。
二、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影响
(一)理财产品投资的目的
由于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利率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具有明显的收益性。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情况下,运用自由闲置资金进行适度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存在风险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公司将安排财务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连续跟踪、分析,规避可能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的闲置资金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产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
三、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专项意见
该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与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其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该项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备查文件
1、《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