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3-093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3 年 9 月 14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24.00 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要求,浙江
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完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3 年 7 月 11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32 名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32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76 元/股。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实际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日:2023 年 7 月 11 日
2、首次授予数量:324.00 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32 人
4、首次授予价格:7.76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本次实际授予数量与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披露的《福莱新材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69)一致。
7、本次实际登记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 占授予时总
票数量(万股) 权益总量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李耀邦 董事、总经理 45.00 12.78% 0.26%
聂胜 董事、副总经理 35.00 9.94% 0.20%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毕立林 25.00 7.10% 0.14%
人、董事会秘书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人员
219.00 62.22% 1.25%
(29 人)
预留 28.00 7.95% 0.16%
合计 352.00 100.00% 2.00%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 有效期: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 限售期: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3) 解除限售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3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3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40%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三、 本次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23 年 8 月 28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3〕441 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3 年 7 月 20 日止,公司
已收到 32 位自然人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25,142,400.00 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股本)3,24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1,902,400.00 元,均以货币出资认购。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本次增资之前的人民币175,823,447.00元变更为人民币179,063,447.00元。
四、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收到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32 名激励对象的 32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五、 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75,840,555 股增加至179,080,555 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夏厚君,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 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15 日,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
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2,323,447 3,240,000 135,563,447
无限售条件股份 43,517,108 0 43,517,108
总计 175,840,555 3,240,000 179,080,555
七、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 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7 月 11 日,经测算,公司首
次授予的 32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 2,595.24 万元,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
需摊销的总费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用(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2,595.24 630.79 1,189.49 573.12 201.85
注:1、上述摊销费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