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5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4 年3 月25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17.00 万股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现已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授予登记情况具体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4 年3 月15 日
2、授予数量:117.00 万股
3、授予人数及范围: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43 人,具体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授予价格:6.23 元/股
5、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4 年
3 月 15 日为授予日,并向 4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7.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目前公
司总股本的 0.37%,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涉 占本激励计划公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及的限制性股票 告日公司股本总
总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徐国伟 副总经理、董事 10.00 8.55% 0.03%
2 刘国华 副总经理 10.00 8.55% 0.03%
3 陆建平 财务总监 10.00 8.55% 0.0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30.00 25.64% 0.09%
二、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共 40 人) 87.00 74.36% 0.28%
合计 117.00 100.00% 0.37%
7、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当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时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4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二、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苏亚验〔2024〕5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4 年3 月17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43 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壹佰壹拾柒万元。
同时注意到,贵公司本次验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312,247,780.00 元,股本人民
币 312,247,780.00 元,其中股本人民币 184,810,000.00 元已经本所审验,并于 2021
年11 月出具苏亚验〔2021〕36 号《验资报告》。贵公司2022 年6 月以184,81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0 股,转增后股本240,253,000 股;
2023 年 6 月以 240,253,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30 股,
转增后股本312,328,900 股;2024 年1 月进行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81,120股,注销后股本312,247,780.00 股。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回购注销事项,未
经审验。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止,贵公司于 2024 年 1 月回购注销 81,120 股,尚未
进行注册资本工商登记变更和公司章程变更。
截至2024年3月17日止,贵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3,417,780.00元,股本为人民币313,417,780.00 元。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止,贵公司尚未进行注册资本工商登记变更和公司章程变更。
三、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24 年3 月25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四、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312,247,780.00 股增加至313,417,780.00 股,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建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32.16%被动减少为 32.05%。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五、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证券类别 授予前数量 变动数量 授予后数量
无限售条件股份 311,877,670 0 311,877,67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70,110 1,170,000 1,540,110
合计 312,247,780 1,170,000 313,417,780
六、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授予后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则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
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2024 至2027 年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的限制性股 预计摊销的总费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票数量(万股) 用(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17.00 837.72 432.94 278.10 109.52 17.17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和解除限售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解除限售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亚验〔2024〕5 号)。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