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8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需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孙志
中先生担任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孙志中先生未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职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8 月 23 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孙志中先生,男,196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87
年 8 月至 2005 年 4 月任丹阳皇塘镇丹凤集团业务员。2005 年 5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江苏晨光偶联剂有限公司技术员。2010 年 5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公司车间主
任。2014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公司生产部副经理。2018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
司生产二部经理。2017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志中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