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 年 11 月 16 日
目 录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7 议案一:关于修订《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8
议案三: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2
议案四: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14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请参会人员认真阅读。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于会议开始前 15 分钟向公司会务人员进行登记,出示有效的持股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以十人为
限,超过十人时安排持股数最多的前十名股东依次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四、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并以打“√”表示。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七、本次大会部分提案(即选举董事、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时,股东应按照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有权计投的总票数为应当选人数与股东拥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乘
积。股东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计票的议案有议案二、三、四。
八、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未经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1 月 16 日(星期四)上午 9:0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 818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一军先生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
度》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6)人
2.01 关于选举余元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陈恩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陈一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的议案
2.04 关于选举余谷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的议案
2.05 关于选举陈科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的议案
2.06 关于选举余谷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的议案
3.00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3)人
3.01 关于选举马扣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
议案
3.02 关于选举沈颖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
议案
3.03 关于选举俞德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
议案
4.00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4.01 关于选举陈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
事的议案
4.02 关于选举沈美芬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
监事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鉴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修订《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强化对独立董事的工作要求,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本工作制度,具体内容已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6 日
议案二: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经董事会推荐及本人同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余元康、陈恩乐、陈一军、余谷峰、陈科军、余谷涌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附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非独立董事的任职期限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6 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简历
余元康先生,1946 年 12 月出生,中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60 年 5 月至 1984 年 2 月,就职于宁波电池总厂,历任工人、副厂长;1984 年
3 月至 1992 年 11 月,就职于宁波市江东日化厂,任厂长;1992 年 5 月至 1999
年 8 月,兼职于宁波电池总厂联营三分厂,任厂长、副董事长;1995 年 12 月至
2004 年 2 月,兼职于宁波市江东力达金属制品厂,任厂长;2008 年 11 月至 2017
年 7 月,兼任宁波市镇海野马电池配件有限公司监事;1996 年 5 月至 2002 年 9
月,就职于宁波市力达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达电池”),任执行董事、
总经理;2002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1 月,就职于浙江野马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野马有限”),历任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长;2017 年 11 月至今,就职于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野马电池”),任董事。
陈恩乐先生,1946 年 3 月出生,高中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1961 年 5 月至 1964 年 11 月,就职于宁波电池总厂,任工人;1964 年 12 月至
1969 年 3 月,参军服役;1969 年 3 月至 2002 年 3 月,就职于宁波电池总厂,历
任干部、厂长,其中 1992 年 6 月至 1996 年 7 月,兼任宁波电池总厂联营三分厂
董事长;2002 年 3 月至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