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1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510.451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8.18元,共计募集资金 82,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83.02 万元后的募集资
金为 81,416.98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8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发行手续费用及材料制作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82.75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81,234.2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9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81,234.23
项目投入 B1 34,138.02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398.95
项目投入 C1 19,583.44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070.44
项 目 序号 金 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3 30,043.02
项目投入 D1=B1+C1 53,721.4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469.39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3=C3 30,043.02
未置换的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E 60.86
应结余募集资金 F=A-D1+D2- -
D3+E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G -
差异 H=F-G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子公司马鞍山华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华旺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9508007880190000406 0.00 已注销
公司杭州临安支行 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2085129999954421 0.00 已注销
杭州临安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 184265948131 0.00 已注销
山东源支行[注]
合 计 0.00
注: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制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东源支行无公章,亦无对外签署协议的权利,由上属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执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本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为 46,509,154.12 元。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6,509,154.12 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关于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2037 号),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上
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 2023 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
用,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用于现金管理
的募集资金及收益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以及 2023 年 9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节
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募
集资金节余金额 17,224.00 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净额 2,081.20 万元以及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60.86 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另外该项目尚有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合计 13,949.19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鉴于项目尾款及质保金支付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该部分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合计 13,949.19 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承诺待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再由公
司自有资金支付。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对应的节余募集资金
30,043.02 万元转出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完成注销。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
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中涉及的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累计投入金额为 23,076.75 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