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8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0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5,096.67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8.63 元,共计募集资金
94,950.96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65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90,300.96 万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汇入本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984.0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88,316.9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22号)。
2、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1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510.451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8.18元,共计募集资金 82,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83.02 万元后的募集资
金为 81,416.98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8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发行手续费用及材料制作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82.75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81,234.2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9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88,316.92
项目投入 B1 65,815.8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155.04
项目投入 C1 10,092.38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72.73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 C3 8,885.50
项目投入 D1=B1+C1 75,908.1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327.77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 D3=C3 8,885.5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4,851.0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4,851.01
差异 G=E-F
[注]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81,234.23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18,350.30
利息收入净额 C2 237.50
项目投入 D1=B1+C1 18,350.3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37.5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63,121.4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63,182.29
差异 [注] G=E-F -60.86
[注]差异系部分律师费、发行手续费用及材料制作费用60.86万元已预先支付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分别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后公司及子公司马鞍山华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华旺公司)连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又于2021年1月21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分别与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
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 405249932608 0.00 活期存款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期存款
杭州临安支行 95080078801600002893 83,018.6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期存款
杭州临安支行 95080078801100003067 48,427,112.31
合 计 48,510,130.92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活期存款
临安支行 1202085129999954421 201,715,909.1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结构性存款
临安支行 / 300,000,0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期存款
杭州临安支行 95080078801900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