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4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12 万吨/年装饰原纸生产线新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10,217.08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30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96.67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8.63 元,共计募集资金 949,509,621.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65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903,009,621.00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
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9,840,440.28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83,169,180.7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22 号)。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12 万吨/年装饰原纸生产线新建项目 97,680.81 88,316.92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截止 2022 年 3 月 31 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
金额
1 12 万吨/年装饰原纸生 88,316.92 79,273.94 10,217.08
产线新建项目
注:1、“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包含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已开立尚未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项目所需资金 7,234.02 万元。2、“募集资金节余金额”包含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和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专户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共开设 3 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止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账户余额 备注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活期存
1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95080078801600002893 17,014.11 款
临安支行
2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405249932608 0.00 活期存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临安支行 款
马鞍山华旺新材料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活期存
3 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95080078801100003067 436.99 款
临安支行
合计 17,451.10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一)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项目实施费用。
(二)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包括募投项目部分待支付、支付周期较长的项目尾款及质保证金,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日常生产经营。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扣除已支付尚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 7,234.02 万元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10,217.08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上述资金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因支付周期较长,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已支付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7,234.02 万元,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到期后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支付完毕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董事会将委托相关人员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健发展。本次对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健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旺科技将募投项目“12 万吨/年装饰原纸生产线新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且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华旺科技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旺科技将募投项目“12 万吨/年装饰原纸生产线新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