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4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1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
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
质的证券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 卖出后 6 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
卖出后 6 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 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
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 益并及时披露下列内容:
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 (一) 相关人员违规买卖的情况;
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以及有中国 (二) 公司采取的处理措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卖出该股票 (三) 收益的计算方法和董事会收回收益
不受 6 个月时间的限制。 的具体情况;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项。
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 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 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 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以及有中国证监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述规定执行的,股 个月时间的限制。
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 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述规定执行的,股
任。 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
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
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
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
任。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 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
(十七)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七)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
…… 划;
……
第四十一条 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
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
交股东大会审批。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
第四十一条 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 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 ………
交股东大会审批。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
……… 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 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 股东大会审议本条第一款第(四)项担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保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权的 2/3 以上通过。
违反本章程明确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审
批对外担保权限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
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四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第四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为:公司日常办公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
为:公司日常办公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 规定的地点。
规定的地点。 ……
…… 为了便于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对于董事
为了便于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对于董事 会提议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为保障股会提议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为保障股 东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网络东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网络 或其他通讯方式进行。
或其他通讯方式进行。 股东以网络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按照
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 为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的机构的权出席股东大会,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 相关规定办理股东身份验证,并以其按
任何理由拒绝。 该规定进行验证所得出的股东身份确认
结果为准。
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
任何理由拒绝。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容:
容: (一) 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 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
…… (五)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六) 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
程序。
第六十一条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
第六十一条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 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
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 容:
容: ……
…… (六)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
(六)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 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七) 代理人所代表的委托人的股份数
量。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
同)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同)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露。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 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
露。 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权的股份总数。董事会、独立董事、持 数。
有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 权的股份总数。董事会、独立董事、持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 有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 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
权等股东权利。 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
...... 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
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
权等股东权利。
......
第七十九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
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
决,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