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1-071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中广核宇龙 48%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收购长葛市宇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葛宇龙”)持有
的中广核宇龙(河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宇龙”)48%
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本次收购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收购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本次收购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收购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对方为长葛宇龙,交易标的为长葛宇龙持有的中广核宇龙 48%股权。
(二)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收购宇龙实业持有的中广核宇龙 48%股权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并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收购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协商收购价格、签署相关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此次收购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对方为长葛市宇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对方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长葛市 107 国道杜村寺段西侧
法定代表人:岳朝仁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机电产品、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塑料制品、百货、服装的销售;天然气管道输送及供应(凭证经营);钢结构制造、销售;不锈钢制品销售;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房屋租赁;建筑材料销售;汽车、新能源汽车、汽车 配件的销售;汽车维修;汽车装饰;二手车经销;汽车检测服务;餐饮服务;物流代理服务。
实际控制人:岳朝仁
长葛宇龙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的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中广核宇龙(河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注册地址:长葛市建设路水木清华景苑 16 号楼三楼
法定代表人:兰玉峰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6 年 6 月 6 日
经营范围:天然气管道输送及供应、燃气配套设施施工与安装。
2、截止公告日,标的企业主要股东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广核东力燃气有限公司 51
2 长葛市宇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9
3、标的企业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年 度 审 计 报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27,971.70
告 利润总额 5,134.71 净利润 3,701.50
资产总计 11,180.97 负债总计 5,192.58
立信会计师事
所有者权益 5,988.40 审计机构
务所
报表日期 2021-10-31 营业收入 26,672.19
企 业 财 务 报 利润总额 5,331.55 净利润 3,993.95
告 资产总计 13,089.98 负债总计 5,076.42
所有者权益 8,013.56
4、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1-11-08
基准日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评估基准日 2021-06-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14,146.54
负债总计 6,198.96
净资产 7,947.58 58,757.93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公司管理层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推进本次收购事宜,并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办理相关收购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协商收购价格、签署相关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等)。
五、其他安排
本次收购成功后,不产生关联交易,不产生同业竞争。
本次收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无关。
六、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标的中广核宇龙的主要业务为天然气管道输送及供应、燃气配套设施施工与安装,本次收购成功后,可以巩固并提升公司在河南省天然气市场的市场地位,并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七、风险提示
本次收购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推进本次收购事宜,因本次交易最终的股权转让协议尚未签署,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上网公告附件
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