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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368 沪市 蓝天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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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368:蓝天燃气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公告日期:202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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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0 年 11 月

                  河南·驻马店


              目  录


目 录...... 1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2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7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08 日 下午 14:5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08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蓝天大道南段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1 日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国喜先生
会议安排:
一、 参会人员签到,股东或股东代表登记
二、 宣读会议须知
三、 介绍本次大会的见证律师及介绍出席本次大会董事、监事及列席
    人员,宣布现场到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及代表股数
四、 审议如下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 现场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及解答问题(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3 分

    钟)
六、 现场股东或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七、 统计并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八、 大会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九、 签署本次大会的会议决议及会议纪要,会议闭幕。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大会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

  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及《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做好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三、公司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四、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5
日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4:30 至 16:00,请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或股东授权代表在上述期间按照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办理参会登记,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需要发言或就有关问题进行提问的,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期间将相关问题向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同时,公
司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明确股东大会期间的具体防疫措施。

  五、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携带相关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公司营业执照等)及相关授权文件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 13:30-14:50 在本公司会议室办理签到手续。未能提
供有效证件及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六、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股东必须遵守会场秩序,需要发言时,应当先向大会主持人进行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

  七、股东在大会上的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发言不得超过 3 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要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为现场表决加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九、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将手机关闭或调成振动状态。除会务组工作人员外,谢绝录音、拍照或录像。会场内请勿
大声喧哗。对干扰会场秩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十、股东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8 日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修改公司章程。具体如下:

  修改前: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修改后: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其余条款不变

  以上议案,提请审议。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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