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1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
每 10 股转增 4 股。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737,254,736.19 元,2022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352,376,335.34 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了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情况如下: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36,319,000 股,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2.5 元(含税,),预计共分配利润 109,079,750.00 元(含税)。加上本年度视同现金红利的回购股份金额 44,296,633.00 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53,376,383 元,占 2022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43.53%,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以公司总股本 436,319,000 股计算,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约为610,846,600 股,具体股数以公司履行完毕法定程序后另行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的股数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编制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方案本过程中,决策程序及预案内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股东合理回报及未来发展前景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上述方案的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方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