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6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00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及期限:
序号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委托理财期限
1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2021 年 11 月 11 日-2022 年 2 月 11 日
公司深圳分行
2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2021 年 11 月 11 日-2022 年 2 月 11 日
公司深圳分行
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6,000.00 万元(含本数)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 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在该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理财产 品不得用于质押。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适当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99 号)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3,0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8,34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78,034,401.7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0,305,598.27 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
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于 2020 年 8 月 6 日出具了
中汇会验[2020]5376 号《验资报告》。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公司在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购买了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金额
(万元)
中国信托商 结构性
业银行股份 存款产品 1.30%+浮
有限公司深 银行理财 2021年第 1,500.00 动收益率注 --
圳分行 0038期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2021年11月
保本浮动 1.30%+浮
11日至2022 收益型 -- 动收益率注 -- 否
年2月11日
注:浮动收益金额于每一行权日,浮动收益金额应依下列公式决定,并于浮动收益支付日支付。若在该行权日,
(A)比价汇率小于或等于当期行权价格,人民币 0 元。
(B)比价汇率大于当期行权价格,人民币 61,333.34 元。
2、公司在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购买了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预计收益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金额
(万元)
中国信托商 结构性
业银行股份 银行理财 存款产品 1,500.00 1.30%+浮 --
有限公司深 2021年第 动收益率注
圳分行 0039期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2021年11月 保本浮动 1.30%+浮
11日至2022 收益型 -- 动收益率注 -- 否
年2月11日
注:浮动收益金额于每一行权日,浮动收益金额应依下列公式决定,并于浮动收益支付日支付,若在该行权日,
(A)比价汇率大于或等于当期行权价格,人民币 0 元。
(B)比价汇率小于当期行权价格,人民币 61,333.34 元。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了中国信托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具体如下:
产品名称 人民币“汇聚信福”:挂钩欧元/美元汇
率结构性存款产品 2021 年第 0038 期
产品期限 92 天
产品类型 银行理财产品
购买金额 1,500 万元
产品成立日 2021 年 11 月 11 日
产品起息日 2021 年 11 月 11 日
产品到期日 2022 年 2 月 11 日
预计年化收益 1.30%+浮动收益率注
率
收益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注:浮动收益金额于每一行权日,浮动收益金额应依下列公式决定,并于浮动收益支付日支付。若在该行权日,
(A)比价汇率小于或等于当期行权价格,人民币 0 元。
(B)比价汇率大于当期行权价格,人民币 61,333.34 元。
2、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了中国信托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具体如下:
产品名称 人民币“汇聚信福”:挂钩欧元/美元汇
率结构性存款产品 2021 年第 0039 期
产品期限 92 天
产品类型 银行理财产品
购买金额 1,500 万元
产品成立日 2021 年 11 月 11 日
产品起息日 2021 年 11 月 11 日
产品到期日 2022 年 2 月 11 日
预计年化收益 1.30%+浮动收益率注
率
收益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注:浮动收益金额于每一行权日,浮动收益金额应依下列公式决定,并于浮动收益支付日支付。若在该行权日,
(A)比价汇率大于或等于当期行权价格,人民币 0 元。
(B)比价汇率小于当期行权价格,人民币 61,333.34 元。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序
受托方名称 收益类型 产品名称 资金投向
号
中国信托商
业银行股份
1 保本浮动收益型 结构性存款 --
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人民币3,000.00 万元,该产品均符合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严控投资风险。在理财期间,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度/2020年 12 月 2021年1-9 月/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