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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达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立达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4-011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理由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
开第二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和第二届第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8 名、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中 8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17,500 股(1 人不涉及,仅有股票期权)。同时,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需对涉及的 1,173,875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根据《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涉及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91,375 股进行回购注销。

  以上事项公司共计将注销 1,291,375 股公司股票。本次注销事项办理完成后,公司工商登记的股份总数 503,765,750 股将变更为 502,474,375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503,765,750.00 元变更为 502,474,375.00 元。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次注销公司股票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事务部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 1511 号

  2、申报期间:2024 年 4 月 23 日至 2024 年 6 月 7 日(工作日 8:30-11:30;
13:30-17:00)

  3、联系人:夏成亮

  4、电话:0592-3668275

  5、传真:0592-3668275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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