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2- 020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
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用以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设备、工程等款项。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40 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6,749,97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91.63 元,募集资金总额 5,199,999,934.3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7,816,660.01 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152,183,274.35 元。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
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全部到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7259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基本情况和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相关设备或工程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及采购合同涉及的相关开具条款,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将上述开具金额对应的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并以保证金形式存储于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中。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相应款项之后,应及时以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保荐机构;
2、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以在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内的保证金开具相应的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并支付给相关设备或工程供应商;
3、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到期后,上述募集资金保证金将直接用于支付到期且需要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保证金产生利息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兑付完成后,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应及时以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保荐机构;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用来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公司将对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监管协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议案》。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
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