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涉及的
金瑞泓微电子(衢州)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坤元评报〔2021〕657 号
(共一册第一册)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目 录
声 明......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2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4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 4
二、评估目的 ...... 9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9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1
五、评估基准日 ...... 12
六、评估依据 ...... 12
七、评估方法 ...... 14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22
九、评估假设 ...... 23
十、评估结论 ...... 24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26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28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 28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一、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的承诺函 ...... 29
二、被评估单位基准日财务报表 ...... 31
三、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清单 ...... 33
四、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 ...... 34
五、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名单 ...... 35
六、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 ...... 36
七、签名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 ...... 37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及明细表 ......40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关注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1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涉及的
金瑞泓微电子(衢州)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坤元评报〔2021〕657 号
摘 要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 评估结论,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为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昂微”),被评估单位为金瑞泓微电子(衢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泓微电子”)。
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其他使用人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因立昂微拟对金瑞泓微电子进行增资,为此需要对涉及的金瑞泓微电子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该经济行为提供金瑞泓微电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涉及上述经济行为的金瑞泓微电子的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范围为金瑞泓微电子申报的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按照金瑞泓微电子提供的 2021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资产、负债
及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2,756,167,849.43 元、279,655,893.28 元和2,476,511,956.15 元。
四、价值类型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
六、评估方法
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本次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七、评估结论
经综合分析,本次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测算结果作为金瑞泓微电子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金瑞泓微电子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2,760,000,000 元(大写为人民币贰拾柒亿陆仟万元整),与账面价值 2,476,511,956.15 元相比,评估增值 283,488,043.85 元,增值率为 11.45%。
八、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
本评估结论仅对本次增资扩股之经济行为有效。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
年,即自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29 日止。
资产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说明请参阅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涉及的
金瑞泓微电子(衢州)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坤元评报〔2021〕657 号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公司拟进行增资扩股涉及的金瑞泓微电子(衢州)有限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概况
1. 名称: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昂微”)
2. 住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号大街199号
3. 法定代表人:王敏文
4. 注册资本:40,058万元人民币
5.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36871634P
7. 登记机关: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8. 经营范围:半导体芯片的制造;半导体芯片的测试、封装;半导体专用部件、设备的制造。半导体芯片及封装产品的开发、销售;集成电路设计;半导体专用部件、设备的销售及其技术咨询服务;货物和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一)企业名称、类型与组织形式
1.名称:金瑞泓微电子(衢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泓微电子”)
4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盘龙南路52号9幢
3.法定代表人:王敏文
4.注册资本:250,000.00万人民币
5.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MA29UYTC8N
7.登记机关: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8.经营范围:半导体硅片、微电子材料、复合半导体材料及半导体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集成电路设计;电子产品研发;数据处理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企业历史沿革
金瑞泓微电子成立于 2018 年 9 月 19 日,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00 万
元,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 东名 称 出 资额 出资比例
浙江金瑞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0,100.00 40.10%
衢州绿发金瑞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00.00 15.00%
衢州市绿色产业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15,000.00 15.00%
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20,000.00 20.00%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9,900.00 9.90%
合 计 100,000.00 100.00%
2020年4月17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0,000万元,均由衢州市智慧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公司已于2020年6月17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金瑞泓微电子的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 东名 称 出 资额 出资比例
浙江金瑞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0,100.00 33.41%
衢州绿发金瑞泓投资合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