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1-071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
东及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立昂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宁波利时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利时”)持有公司 27,332,5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6.8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吴能云先生持有公司 1,432,3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6%。公司副总
经理咸春雷先生持有公司 411,0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公司监
事会主席任德孝先生持有公司 99,0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宁波利时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
过 4,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
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公
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吴能云、咸春雷、任德孝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分别不超过 358,000 股、102,000 股、24,000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9%、0.025%、0.006%,均未超过其所持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计
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
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宁波利时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27,332,500 6.82% IPO 前取得:27,332,500 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
吴能云 1,432,363 0.36% IPO 前取得:1,432,363 股
理人员
董事、监事、高级管
咸春雷 411,094 0.10% IPO 前取得:411,094 股
理人员
董事、监事、高级管
任德孝 99,004 0.02% IPO 前取得:99,004 股
理人员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减持方式
称 数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宁波利时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1/10/18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自身资金
12,000,000 3% ~2022/4/12 需要
股 过:4,000,000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过:8,000,000 股
吴能云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1/10/18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自身资金
358,000 股 0.089% ~2022/4/18 需要
过:358,000 股
咸春雷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1/10/18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自身资金
102,000 股 0.025% ~2022/4/18 需要
过:102,000 股
任德孝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1/10/18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自身资金
24,000 股 0.006% ~2022/4/18 需要
过:24,000 股
注:宁波利时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具体为 2021 年 9 月22日至 2022 年 3月 22 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宁波利时承诺:股份锁定期期满后,本公司每年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其中,本公司每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
易的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总数将遵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即:采取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2%。本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
并予以公告。若届时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遵照新规定执行。
吴能云、咸春雷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权,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应遵照《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执行。
(4)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
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
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宁波利时、吴能云、咸春雷、任德孝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相关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期间,宁波利时、吴能云、咸春雷、任德孝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