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3-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
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吴能云先生持有公司 1,193,4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自本减持计划公告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吴能云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29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4%,未超
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
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
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
IPO 前取得:806,363 股
吴能云 高级管理人 1,193,417 0.18%
其他方式取得:387,054 股
员
注:其他方式取得为上市后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股东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
减持方式 理价格
名称 数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来源 原因
区间
吴能云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3/2/22 ~ 按 市 场 IPO 前取得及 自 身 资
298,000 股 0.044 2023/8/21 价格 通过资本公积 金需要
超过:298,000 股 转增股本取得
的股份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吴能云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权,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
(2)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应遵照《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执行。
(4) 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
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
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
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果因公司上
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
行价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吴能云先生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相关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期间,吴能云先生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