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1-025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0]1906 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东方投行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058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 4.92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65.36 万元,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东方投行签订的承销及保荐协议,承销与保荐费用合计 2,708.30 万(其中不含税金额为 2,555.00 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153.30 万元),其中前期已预付承销与保荐费用(含税)318 万元,扣除剩余承销与保荐费用 2,390.30 万元后(其中不含税金额为 2,255.00 万元,增值税进项
税额为 135.30 万元),主承销商东方投行于 2020 年 9 月 7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
监 管 账 户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北 仑 支 行 账 户 ( 账 号 为 :
388010100101325726)人民币 17,575.06 万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436.46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5,973.9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0 年 9月 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5793 号)。
(二)募集资金 2020 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159,738,958.06 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年产 120 万片集成电路用 8 英寸硅片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704,180,000.00 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159,738,958.06 元。
公司 2020 年 9 月 1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973.90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0]5794 号)。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全部置换完毕。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述项目实际已投入资金 704,180,000.00 元,其
中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159,738,958.06 元,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2,221.62 元为募集资金存蓄期间的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方投行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方投行与金瑞泓科技(衢州)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159,738,958.06 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
计划用于“年产 120 万片集成电路用 8 英寸硅片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704,180,000.00 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159,738,958.06 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述项目实际已投入资金 704,180,000.00 元,其
中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159,738,958.06 元,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执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已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实际额为 159,738,958.06 元,实际需置换募集资金金额为 159,738,958.06 元。
公司 2020 年 9 月 1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973.90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0]5794 号)。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
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
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立昂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立昂微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立昂微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8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5,973.9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973.9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5,973.90
2018 年度 不适用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2019 年度 不适用
2020 年度 15,973.9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序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投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资 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用状态日期(或截止
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金额 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的差额 日项目完工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