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9 证券简称:南侨食品 编号:临 2021-058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以 E-Mail 方式发出,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 3 名,实际表决 3 名。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汪时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 格的议案》(详见公司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证 券 时 报 》 、 《 证 券 日 报 》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临 2021-059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 的公告”)
鉴于公司《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中确定的206名授予的激励对象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 放弃认购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除权(息)日) 以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23,529,41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0,117,647.12元。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 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06人调整为189人,限制性股票授予 数量由原4,295,000股调整至4,125,000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由原 300,000股调整至470,000股,授予价格由16.685元调整为16.425元。
本次调整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票赞成,赞成票比例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 2021-060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岀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均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有聘用或劳务关系;本次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和监事,也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综合以上情况,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一致同意首次授予的价格为16.425元/股,并以2021年11月12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89名激励对象授予4,125,000股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赞成,赞成票比例100%,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