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3-033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丽水水滴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滴泉公司”)计划自增
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即 2022 年 11 月 1 日到 2023 年 4 月 30 日),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规模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且不超
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号)。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水滴泉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81%,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10,050,788.00 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2023 年 4 月 30 日,公司收到水滴泉公司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
增持结果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控股股东水滴泉公司
(二)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水滴泉公
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浙江丽水水滴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97,255,200 32.05
李国平 65,765,448 21.68
王旭斌 15,987,720 5.27
金华市誉诚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674,200 1.87
合计 184,682,568 60.87
(三)相关情况说明:本次增持计划前12个月内,水滴泉公司及其一致行动 人不存在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了《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64 号)。公司控股股东水滴泉公司计划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即
2022 年 11 月 1 日到 2023 年 4 月 30 日),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增持规模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本次增持的目的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价值认可,以及为维护股价 稳定和股东利益。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2 年 11 月 1 日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水滴泉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81%,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10,050,788.00 元,增持后,水滴泉公司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 97,76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22%,已超过增持计划金额下限。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水滴泉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具体情 况如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浙江丽水水滴泉投 97,255,200 32.05 97,765,200 32.22
资发展有限公司
李国平 65,765,448 21.68 65,765,448 21.68
王旭斌 15,987,720 5.27 15,987,720 5.27
金华市誉诚瑞投资 5,674,200 1.87 5,674,200 1.87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合计 184,682,568 60.87 185,192,568 61.04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