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1-055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将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439 号”《关于核准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3,87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0.0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7,554.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8,482.5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9,072.3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到位,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0185 号)。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2021 年上半年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69,072.3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28,450.26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利息收入 688.41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手续费支出 0.25
购买理财产品支出 3,000.00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际余额 38,310.2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制订了《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保荐机构与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东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金东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金东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鹤壁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壁李子园”)、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云南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李子园”)、保荐机构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相关协议对公司及子公司鹤壁李子园和云南李子园、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止报告期末,协议各方均执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金华银行金东支行 0188990800977777 21,195.89 活期存款
农业银行金华金东支行 19655101040030136 17,016.27 活期存款
工商银行金华金东支行 1208018029100123065 0.98 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金华分行 579901643210808 32.55 活期存款
宁波银行金华分行 79010122000557472 64.51 活期存款
合计 38,310.20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合计 24,165.62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
告》(公告编号:2021-010)。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实际置换金额 24,165.62 万
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5,0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在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拟使用不超过 28,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2021 年 1-6 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 3,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预期年化收 是否
受托银行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起止日期
益率 赎回
宁波银行股 单位结构性 2021 年 4 月
份有限公司 存款 银行理财 3,000 2 日至 2021 3.6%或 1% 否
金华分行 210472 产品 年 9 月 28 日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战略调整,拟将原募投项目“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创新中心项目”变更为“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科创大楼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且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 1-6 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 69,072.30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8,450.2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244.5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9.0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8,450.26
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承诺 本报告期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报告期 是否达到 项目可
目,含部 承诺投资 资总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 金额与承诺投入金 进度(%) 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 预计效益 行性是
分变更 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