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1-042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李子园”)拟使用不
超过 1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439 号”《关于核准浙江李子
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3,87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0.04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 77,554.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8,482.5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9,072.3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到位,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0185 号)。公司 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截止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及使用进度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集资
号 额 金
1 年产 10.4 万吨含乳饮料 40,000.00 37,658.07 15,195.37
生产项目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集资
号 额 金
2 年产 7 万吨含乳饮料生 28,000.00 25,169.66 12,108.14
产项目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
3 限公司技术创新中心项 6,244.57 6,244.57 -
目
合计 74,244.57 69,072.30 27,303.51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1、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
2021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24,165.62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021 年 3 月,公司已完成置换先期投入。
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1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拟使用不超过 28,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9,082.03 万元,加上进行现金管理 3,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42,082.03 万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李子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