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1-020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2 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国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勤勉、认真地履行了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0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已完成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工作。公司财务报表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中汇会审[2021]191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0 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 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董事会对公司现行的部分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可供分配利润余额情况及现金流水状况,结合公司未来投资和业务发展计划,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拟以总股本 154,800,
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 元(含税),共计支付现金股
利 77,400,000.0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61,920,000 股,转增后总股本增加至 216,720,000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
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其他相关审计工作,聘用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国平、王旭斌、朱文秀回避表决。
根据 2020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 2021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公司董事会本着客观、审慎原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效果和效率情况进行了认真评估,并出具了《2020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 2021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拟以抵押、信用等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