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1-022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浙
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08,817,701.80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总股本为 154,8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7,400,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6.07%。
2、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4 股。截至 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总股本 154,800,000 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216,720,000 股。
如在本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