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SANFER ELECTRIC CO., LTD.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城东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3,520.00 万股,公开发行的股份合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00%。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0 年 9 月 24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的总股本 14,080.00 万股
1、公司实际控制人商若云、邵贤庆、邵于佶,及公司股东帅丰投资、丰福
投资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丁寒忠、李波、朱益峰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3、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商若云、邵于佶、邵贤庆、
丁寒忠、李波、朱益峰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除商若云、邵贤庆、邵于佶、帅丰投资、丰福投资以外,其他股东承诺:
自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2020 年 9 月 15 日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方案
2018 年 7 月 26 日,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根据该议案,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的资金总额、公司承担的发行费用和最终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等共同决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 3,520 万股,且发行股票数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东公开发售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帅丰投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拟减持帅丰电器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公司已作出的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拟减持帅丰电器股份的,
减持价格根据届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二)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商若云、邵贤庆、邵于佶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己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于本承诺中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4)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帅丰电器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的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帅丰电器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届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发行前持股 5%以上其他股东承诺
公司发行前持股 5%以上其他股东丰福投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帅丰电器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企业已作出的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四)发行人其他股东承诺
发行人其他股东居然之家、宫明杰、黄怡、南山投资、维新力特、马国英、刘涛成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
/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本人拟减持帅丰电器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公司/本人已作出的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五)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通过丰福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丁寒忠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人通过丰福投资间接持有帅丰电器的股份,自帅丰电器上市之日起的 1 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丰福投资的出资额;本人在帅丰电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丰福投资的出资额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的丰福投资出资额总数的 25%;本人在帅丰电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丰福投资的出资额;本人基于帅丰电器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而需遵守其他与锁定期或转让限制有关的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六)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监事承诺
通过丰福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李波、朱益峰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通过丰福投资间接持有帅丰电器的股份,自帅丰电器上市之日起的 1 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丰福投资的出资额;本人在帅丰电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丰福投资的出资额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的丰福投资出资额总数的 25%;本人在帅丰电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丰福投资的出资额;本人基于帅丰电器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而需遵守其他与锁定期或转让限制有关的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帅丰投资和实际控制人商若云、邵贤庆、邵于佶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本公司/本人持续看好帅丰电器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帅丰电器发展,拟长期持有帅丰电器股票。
“(2)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符合《减持规定》及届时有效的相关减持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本人每年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