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前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及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0 号)核准,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776,081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6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2,999,991.65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1,058,571.96(不含税)后,本次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1,941,419.6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到账,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1346 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22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3 年 7 月 7 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4 年 4 月 9 日,公司提前归还了 1,5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
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告知了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提前归还了 13,5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
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告知了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
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截至 2024 年 4 月 25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0
万元,已累计归还 15,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尚未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 5,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27 日,沪光股份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线束部件生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线束部件生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投资建设沪光股份上海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上述议案已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沪光股份上海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以募集资金投入(万元)
1 沪光股份上海技术研发中心 40,000 13,452.51
合计 40,000 13,452.51
截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13,452.51 万元已全部转至上
海泽荃募集资金专户,并将用于建设沪光股份上海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募投项目投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公司及时将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临时补流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前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该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要求;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决议》;
3、《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